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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召开全市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会议暨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专题会议

来源:党政群工作部 范小月


826日,全市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会议在市委党校召开,专题传达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动员全市党校系统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动新时代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市委党校(本溪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校长(院长)曹春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党校校委班子成员,各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党校校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善了党校(行政学院)的职能定位、总体要求、目标原则、设置和体制,新增了开展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相关内容,优化了教学布局,规范了教学内容,强化了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对教师队伍建设、学员管理、办学保障等办学治校各方面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全市党校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修订和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条例》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一是逐章逐条研学,结合分工职责深化对新增、修改条文的理解;二是把握职能定位与办学方向,确保党校工作始终沿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三是聚焦为党育才,明晰基本培训要求、班次设置及内容,发挥其牵引带动作用;四是强化科研与决策咨询,提升为党献策能力;五是贯彻系统观念,统筹资源力量,构建上下联动、共建共享、多要素融合的培训格局。

会议要求,全市党校系统要对标《条例》核心要义,全面查摆不足、补齐短板。要强化组织领导,将党校工作纳入整体布局并定期调度落实;要压实责任,建立“市级统筹、县区落实”机制,确保任务到岗到人;要严格督查考核,将党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建立评估结果与资源调配、干部使用挂钩的联动机制,形成“部署—落实—督导—问责”闭环管理链条,推动《条例》各项要求落地见效。